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报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政法委同意,我院决定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调法官。 一、选调名额 法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熟悉审判工作业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审判业务水平;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三)具有政法专项编制、已取得预备检察官或预备法官培训合格证或已任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工龄满二年以上,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选调后在本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人选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 (二)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三)联系白癜风初期症状表现白癜风中医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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