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落实分级分类就地过年和检测出行要求

  在年1月28日至3月8日春运期间,我市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实施分级分类,引导群众有序出行。

  一是自治区外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予返岑来岑。

  二是自治区外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在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返岑来岑,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是自治区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人员春运期间返岑来岑的,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是低风险地区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返岑来岑的,以及从区外返回岑溪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在符合出行条件的情况下,各镇应尽可能为返岑来岑人员出行提供便利。

  二、严格规范返乡出行人员目的地管理

  符合出行规定条件的返岑来岑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不需隔离。其中,返岑来岑人员到达我市市区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自治区外返乡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疫情防控服务、应急-。

(此件公开发布)

岑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2月7日

来源:岑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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