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https://wapyyk.39.net/hospital/89ac7_map.html5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表决,任命戴红兵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林金文为自治区司法厅厅长,任命陶洪新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义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孙大光辞去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沈德海辞去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一)任命戴红兵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二)决定任命林金文为自治区司法厅厅长。(三)任命陶洪新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四)任命:义芳(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宿薇(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赖正直、陈晓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扈淼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叶烽火、纪娜(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何厚伟、谢素恒(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李娜(女)、张捷(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刘茂盛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万晓敏(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戴红兵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骆金盛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韦伟强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叶烽火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麦济艰、周卫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大光辞去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孙大光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沈德海辞去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沈德海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46号)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刘小明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玉林市人大常委会补选蔡丽新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柳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张壮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海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廖立勇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钦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王雄昌为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同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刘小明、蔡丽新、张壮、廖立勇、王雄昌的代表资格有效。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孔林、任志强已调离广西。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孔林、任志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罗培球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罗培球的代表资格终止。截至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名。特此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5月26日记者:黄世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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