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大岸冲河湖管理范围设立第一根界桩。广西新闻网通讯员马翔摄 已设立好的界桩。广西新闻网通讯员马翔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3日讯(通讯员陈国丽卢明发)2月底以来,南宁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同步推进河长制工作。在推进河流和南湖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于4月2日在南宁市江南区大岸冲河湖管理范围设立第一根界桩。 据了解,南宁市今年将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3号总河长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通知》要求,在年底已完成宾阳县和隆安县流域面积平方公里以上的南江、罗兴江、渌水江等3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和公告的基础上,计划年底前完成界桩设立,按照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并通过南宁市河长制信息监控平台,继续强化河长制信息的扁平化管理,强化督查问效,加强流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防治、联合执法,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严防问题反弹,坚决打造南宁的“蓝天、碧水、青山”。 据悉,南宁市已于年底完成左江、八尺江等21条河流和南湖的管理范围划定和公告;计划年年底前完成市领导担任河长湖长的21条河流和南湖的河湖管理范围界桩的设立,明确河道管理范围,遏制河道违法行为,有效开展河湖监管和执法,完善河道管理责任体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uangxishengzx.com/gxly/1380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