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是,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但是,华西都市报旗下的封面新闻于年4月29日发布沈轶采写的文章《新旧物业交接引纠纷,警察涉嫌“站台”?警方回应:我局正在接受调查》(以下简称该文)。这篇文章在舆论导向上存在重大错误,记者采写新闻存在重大失实,主编审稿把关存在重大失误,采编人员职业操守存在重大疑点!我们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广源国际社区的小区业主,现向你们实名举报该文的刊发媒体——华西都市报旗下的“封面新闻”,实名举报该文的作者华西都市报记者沈轶(记者证号:B06)!

(封面新闻的报道截图)

舆论导向正确,是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人民之祸!该文内容全部都是采用一家黑公司的一面之辞,没有采访政府部门,没有采访南宁警方,没有采访人民群众,内容与事实真相严重不符,作者蓄意断章取义、颠倒黑白,是一篇存在重大新闻失实的“拉偏架”“站黑台”的违规报道!也是一篇存在重大“收黑钱”嫌疑的有偿新闻!

沈轶身为新闻记者,毫无职业操守,不仅没有真实、客观、公正地进行新闻报道,而且报道中带有许多非常明显的主观臆断和偏袒倾向性的失实言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该报道为有偿新闻,该记者有收受开发商利益之嫌疑,请对沈轶进行彻查!

以下是我们对沈轶记者以及他所撰写的文章的具体举报:

一、主观臆断、故意栽赃

文章第一段就用“让人瞠目结舌”“新旧物业更替战”“激烈冲突”这样耸人听闻的字眼,他这样做,究竟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还是在为开发商叫屈喊冤?事实上,广西南宁市广源国际社区的新旧物业更替根本没有发生“激烈冲突”,如果要说真的有“激烈冲突”,那就是旧物业保安违法使用催泪瓦斯袭击警察和无辜群众,最后被警方绳之以法,群众拍手称快!可是,旧物业的黑保安袭击警察这样的“激烈冲突”,沈轶记者怎么不写出来呢?是采访不深入,还是不敢写?或是故意隐瞒?

文章还说,“在当地警方干预下,物业完成更替”。这是一个非常阴险的栽赃。事实真相是,南宁警方在新旧物业交替过程中始终保持克制,从头到尾都没有偏袒任何一方,警方出警的目的是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然而,旧物业深圳缔之美保安不仅拒不撤离,而且还公然袭警,对抗法律。面对人民群众受到侵害,面对警察自身安全遭到威胁,警方岂可袖手旁观?在违法分子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时候,警方果断进行了处置,这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执法权,怎么到了沈轶记者嘴巴里面,居然变成了“当地警方干预”?而且,在后面还加上了“物业完成更替”这句话,这分明是一种用心险恶的栽赃,目的是让读者误认为警察执法是“干预”,在“干预”之下才完成物业交替。记者这样写,用心何在?

通篇文章,沈轶记者只有一句话说对了:“深圳缔之美被多家媒体认为是负面典型。”是的!深圳缔之美它本来就是一个负面典型,不过不是别人抹黑它,而它的的确确就是一家黑公司!

二、单方采访、偏听偏信

广西南宁市广源国际社区更换物业一事,发生在年11月18日,当时,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南国早报等广西官方新闻媒体、甚至中国青年报等中央级媒体都进行过客观、公正的报道,随着缔之美物业不断告状,不断败诉,媒体亦有相关后续报道。

(相关媒体报道标题及链接)

可是,在事情发生过去了快两年之后,远在四川省的一名新闻记者却专门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广西南宁的一宗并不轰动的旧闻,这究竟是何居心?记者进行异地监督是否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了申请?记者采访之前是否履行过报题手续?记者是否有到南宁现场采访?

如果记者到过南宁采访,面对如此复杂的舆情环境和事实真相,为何只采访利害关系的一方——缔之美公司?为什么不采访广大业主?为何不采访业委会?为何不采访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这种严重的偏听偏信式的采访失误,究竟是记者的新闻业务能力不强?还是恶意地为开发商站台搞有偿新闻?!

这位记者仅凭开发商的一面之词,没有采访广大人民群众,甚至都没有采访官方,我们几千名业主在此质问沈轶:你这篇文章是怎么炮制出来的?是闭门造车?是信口雌黄?还是凭开发商提供的材料加上丰富的想象?

三、断章取义、抹黑警方

当前,全国新闻战线都在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这是因为,只有“一头汗、两腿泥”才能写出好新闻,俯下身、弯下腰才能与百姓心贴心。可是,身为新闻记者的沈轶,在面对如此关系重大的敏感新闻时,不仅没有深入基层采访群众,没有俯下身、弯下腰与百姓心贴心,尤为严重的是,沈轶记者对执法部门青秀山公安分局都没有进行正式采访,仅仅只是进行电话咨询,他把警方一位工作人员的并不严谨答复当成捡到了宝贝,警方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回复“我们当天只是在维持秩序”。记者却诱导警方工作人员说出对于被缔之美投诉的看法,由于未曾得到最后官方定论,该警员谨慎回答:“我局正在等待调查结果。”然而沈秩即以此句断章取义,直接蓄意篡改成“我局正在接受调查”,人为主观地给青秀山公安分局扣上“站台”的帽子!沈轶这样无端栽赃陷害人民警察,到底是何人指使?!

四、罔顾事实、攻击选举

文中直接采信缔之美一方的说辞:业委会选举过程中,未通知开发商,未通知物业,未进行唱票。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凡事不能偏听偏信,作为一名职业记者更加应该懂得,批评报道在采信事实的时候更加应该慎之又慎!试问:利害关系一方的片面之词值得采信吗?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见习记者都不会这样采访和写作。让这位记者被打脸的事实真相是:业委会选举过程中,开发商和物业都曾参与开会,甚至在投票、计票当中都到了现场。业委会选举是在小区所属的津头街道办凤岭南社区大厅开的箱计票,全程接受政府监督,广源业委会的成立是在严格依法依规的程序中成立的,获得了南宁市住建局的批文认可,也获得了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可,怎么在你们封面新闻的记者沈轶笔下,业委会的成立就成了非法行为了?

(南宁住建局给与业委会备案的公函)

五、指鹿为马为谁站台?

沈轶的文章与开发商“穿同一条裤子”,口径出奇一致,恶毒攻击广源业委会“非法”,理由就是广西住建厅稽查执法局一度发出的建议南宁市青秀区住建局撤销广源业委会备案的所谓“稽查建议书”,事实上,这份“建议书”并非什么法律文书,而是开发商在住建厅找的一顶“保护伞”,事后,广西住建厅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专门针对广源国际社区发出一份认定书,明确指出,之前执法局下达的“建议书”并不是确认南宁市广源国际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是否合法有效的最终文件。可是,沈轶却把这份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建议书”当做所谓“尚方宝剑”,真不知是无知还是阴险!

(建设厅复函)

那么,什么才是认定广源业委会是否合法的最终文件呢?是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

因为缔之美物业勾结黑恶势力破坏选举,受到了广大业主的唾弃,最终小区以82%的高投票率一举成立了业委会。自此,开发商和缔之美物业派出吴桂斌、王健、商晓宁(开发商中泰公司副总商国珍之子)等人四处告状,声称业委会非法,要求撤销南宁市青秀区住建局对广源国际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绝对不会缺席。年9月21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庄严宣判:吴桂斌、商晓宁等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且吴桂斌、商晓宁为个别主体资格,驳回了商晓宁等人的起诉。该判决直接支持了南宁市青秀区住建局对广源国际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合法。可是,在沈轶的报道中却以一份没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证据,为何回避了这一最为有力的法院终审裁决?连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都视而不见,这个沈轶如果不是闭塞视听就是胆大包天!如此罔顾事实真相,站在开发商一边睁眼说瞎话,究竟是为了什么?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六、物业施暴记者可知?

在广西,几乎无人不知广源开发商中泰公司和缔之美物业的恶名!

为防止业委会的成立触及到其经济利益,中泰公司和缔之美物业无所不用其极,两年来一直没有停止对业委会的攻击、污蔑和陷害。

从业委会筹备伊始,广源国际开发商中泰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缔之美物业就不断恐吓筹备组成员,并派出保安,挨家挨户散发传单,在公共场合树立广告标语,公开污蔑筹备组成员。

就在业主大会投票的第一天,开发商派出的小区沙霸吴桂斌雇佣黑社会成员前往现场聚集,缔之美物业在现场发出“我们物业不管了”的信号,黑社会即冲上前进行打砸抢,掀翻桌椅,抢夺票箱,将前来投票的业主打成脑震荡。现场视频令人发指。此案在广西轰动一时,受到新闻媒体的大量报道。吴桂斌等人也由此获刑两年。

(选举打砸案的报道及最终告破的媒体报道链接)

年11月18日上午9:00左右,小区业主们约有多人(后经公安机关按照片抽查,已全部确定过身份为业主或业主直系家属)自发地到小区中庭处准备欢迎新物业金地公司入驻。青秀区街道办、房管所、物业办、维稳办等工作人员到场见证下,青秀区公安分局警察一行在大门口待令。

当时下着小雨,业主们就身着粉红色雨衣和头戴小黄帽(因提前查了天气,由金地公司网上购买)走出门口外面,准备在带领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行70余名员工进入小区履行职责。但深圳缔之美物业公司非但不撤离,而且还纠集了万科物业部分保安(在业主选聘新物业第二天,缔之美与万科睿服务达成合作)进驻小区加强戒备,每一名保安都头戴钢盔,身穿防刺服,手持盾牌和电棍,从头武装到了脚跟。而全部视频内的小区业主均手无寸铁,其中还有大量女业主。

计划使用暴力的正是缔之美物业!

现场业主苦口婆心同保安讲理说法,劝说他们撤离,在僵持一个多小时后,万科睿服务的保安人员撤走。但是缔之美部分黑保安却以暴力手段对抗业主的规劝。(广西电视台《新闻在线》等多媒体报道)。

在以保安龚炯炯为首的一伙人约20多人拒不撤离,龚炯炯还手持“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警方的执法行为。更加丧心病狂的是,龚炯炯趁人不备,掏出早就准备好的违禁品警用催泪瓦斯对准业主喷射,被喷业主泪流不止,大声呼救,导致现场混乱,有业主打报警。为防止酿成踩踏事件,青秀山公安分局李伟文副局长下令警察前往制止。

此时龚炯炯等人已是打红了眼,居然做出了袭警一事,持催泪瓦斯向警察和人群喷射!现场混乱不堪。警察无法,只能武力制服龚炯炯等人。

缔之美公司只拿出了龚炯炯被打受伤的照片,却隐瞒了他的袭警事实。试问,在此情况之下,如果不果断武力制服龚炯炯,将会有多少业主受到瓦斯伤害?有没有可能酿成踩踏惨剧?

警察对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实施武力抓捕,本就是职责所在!

沈轶啊沈轶!好一个断章取义!

谁是黑社会?谁在颠倒黑白?

七、记者无知业主普法

关于业主对物业办公室进行开锁一事,请问沈轶记者可曾学习过《物权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公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在使用上、功能上为住宅或者整个物业区域服务的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给排水系统、供气管道及设施设备、供电线路及设施设备、空调系统、避雷设施、安防监控设施、智能化系统和音乐背景系统、树木、消防设施、天线、照明、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文中提到监控室木门、门岗及道闸等设施设备属全体业主用钱向房开商买来的,从前期物业进入收业主管理费这天起房开商已向业主移交了所有权,所有权属业主所有。

那么,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的权利行使者,撬开被炒掉的前保姆霸占的、属于自己的门,有何不妥?难道前保姆只要占着不走,我们业主就不能拿回自己的资产?

所以,业主撬自己家的门,警察自然无须制止。

不懂物业法的沈轶记者,却挺身而出,为缔之美物业站台,摇旗呐喊,其职业素养又创新低。

八、恶文乱世沈轶涉黑!

中央扫黑除恶文件中的黑恶势力“十必打”第九条提到:严厉打击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其他不法人员,沆瀣一气,利用互联网、举报信采取匿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诽谤、诬告、陷害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黑恶势力。

沈轶的报道中公开点名道姓提到广源国际业主委员会主任魏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台办投诉协调处处长,李伟文为南宁市青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沈轶在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借新闻报道之名,诽谤、陷害党政干部,毫无疑问,已属涉黑!

最后,我们提出以下严正要求:

一、立即撤下并删除该篇不实报道,消除影响!

二、对沈轶采写本篇报道的动机和过程进行调查!查实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三、对华西都市报以及封面新闻编辑、主编审查不严进行处分!

四、华西都市报及封面新闻公开向广源国际社区业主委员会致歉!

五、欢迎贵部派出“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德艺双馨的记者前往我们小区采访,我们有大量业主愿意实名接受采访。民众之声,理应受到尊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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