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建立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运行机制的要求,结合上海市财政局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制度要求,上海市财政局信息技术处会同资产管理处组织开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目前系统已开发完成并通过验收。

  该系统是在原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公物仓管理系统功能的扩展建设,实现了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的国有资产,以及组建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业务情况下形成的资产上报公物仓后的集中有效管理,并根据公物仓管理制度中的入仓、在仓、出仓、退仓等业务管理要求开发相应的系统功能,建立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数据库及业务监管平台,以加强各项业务管理流程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广西财政:全力做好改革事项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近年来,广西财政积极完善有关改革领域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把好改革事项中国有资产管理关,为改革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一、进一步完善改革过程中的资产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要求和改革实施进度,针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各项改革,分别出台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机构改革中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改革过程中的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把好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界定关。制定规范程序,对行业协会商会中的国有资产进行明确界定,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中的资产清查和资产分离工作。对于界定为国有资产的协会商会资产,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印发的《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管理。

  三、把好改革过程中的资产清查关。严格做好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资产清查等审核把关工作。督促主管部门对改革主体的资产清查范围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在改革过程中流失。

浙江省杭州市财政:新《杭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根据“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新修订的《杭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于年10月1日施行已满一个月。

  一、资产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新增单位自行审批权限,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报废和无形资产核销,由单位按内控制度规定自行审批;扩大主管部门审批权限,单项原值20万元以下的国有资产的处置和单项原值5万元以下国有资产的捐赠,以及经费补助形式相同的单位间进行资产调拨,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资产处置程序进一步便捷。部门单位办理资产处置业务,均实现“资产云”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线上审批、线上备案、线上反馈;部门单位办理资产处置审批业务时需提交的依据材料与对外公布的“跑改”事项一致;除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权、股权处置外,批复结果可由单位自行在“资产云”中打印批复结果。

  三、资产处理方式进一步优化。已报废实物资产处理,在原来财政统一集中收缴方式的基础上增加单位自行处理方式,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选择报废资产收缴方式;自行处置必须按要求进行资产评估,通过市政府确定的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拍卖,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资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部分资产处置权限下放至单位,并将主管部门的处置权限放宽到20万元,充分发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建立财政部门对资产处置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前置审批与后续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从而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运转高效。

福建省龙岩市财政:率先在全省开展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一是运用量化指标与非量化指标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核单位资产管理状况。对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实行非量化指标考核,包括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等指标;对资产管理效率指标实行量化指标考核,包括资产保障水平、资产运行效率和资产安全性指标。

  二是采取单位自评,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抽查的办法进行评价。试点单位以年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为基础,根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别计算取得相关指标的本地区事业单位平均值,作为各试点单位评分参考。

  三是精心选择资产规模大、单位代表性突出、管理人员配备到位的单位开展试点。医院、医院、龙岩市中心血站、龙岩学院、龙岩师范附属小学和龙岩市直机关幼儿园等六家具有代表性的市直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山西省临汾市:财政严格规范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五”期间,山西临汾财政逐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资产管理流程、加强资产动态监管,丰富监管内涵,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级与效率。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做好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业务审核办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强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以信息系统管理为基础,优化资产配置标准,根据存量资产数量确定配置数量,严格配置、杜绝超标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三、强化日常管理,夯实资产管理根基。按照相关政策,严格资产处置审批及出租出借管理,把好资产管理“入口关”。加大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推动资产管理更加公正、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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