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最好权威医院 http://pf.39.net/bdfyy/xwdt/ “新闻发布会” 12月10日,岑溪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今年以来公益诉讼办案情况。发布会邀请了梧州日报社、岑溪电视台、今日岑溪、岑溪家园网、岑溪人家网等5家新闻媒体代表,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群众出席。 通报公益诉讼办案情况 发布会上,该院副检察长于延华向媒体介绍今年以来该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通报了黄某其等8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药黄花菜”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两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岑溪市检察院收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9件,立案40件,立案数量同比增长%,通过诉前程序办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尤其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非法盗采稀土破坏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11人,向盗采稀土被告人索赔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0多万元。 答记者问 △第二检察部主任罗海东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公益诉讼分两大类,是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其诉讼对象则分为行政机关和一般的单位、组织、个人等。 民事公益诉讼是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在检察机关将被告人起诉至法院前,所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恢复或赔偿清楚,诉求得到实现,检察机关将不再起诉。 行政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针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4+1”领域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或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但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行政机关在磋商或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履行职责,检察机关也不再起诉。 答:非法捞捕黄华河、义昌江里的鱼的行为除了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可能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外,还损害了生态环境和资源这方面的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属于检察公益诉讼的管辖范围。 下一步,岑溪市检察院将继续围绕“公益保护”这个核心,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责,真正当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与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开创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共同构建守卫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防线,共建美丽和谐岑溪! 来源:岑溪检察商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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